1.1湖南华悦阳光酒店有限公司
2.1酒店配电间低压断路器的施工内容详见《附件1》
3.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照本说明要求编制标书,不得串通投标,不得哄抬报价和低于成本竞标。
3.2 邀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邀标纪律,不搞明招暗定的假招标。开标前,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任何内容。
3.3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互相尊重。
5.1 招标控制价为: 108009.58元含税价格,提供6%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5.2 施工期为不超过18日历天。
6.1 在省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,证照处于有效期。
6.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7.1.投标保证金
7.1.1 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。
7.1.2.投标保证金金额: 人民币贰仟元整 (¥2000.00)。
7.1.3.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开标前24小时到账。
7.1.4.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:由投标单位企业基本账户支付(付款信息见附注)。
7.1.5.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,该招标文件作废标处理。
7.1.6.在评标完成,确定中标人后 10 日内按招标方程序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;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,工程全部完成后无息退还。
7.1.7.下列任何情况发生,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。
(1) 投标人在开标之日未按时参加,作放弃投标处理。
(2)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。
(3) 投标人中标后不按中标内容,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及协议的。
7.2 履约担保
7.2.1.中标人在中标后,将投标保证金转履约担保金。
7.2.2 履约担保金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无息退还。
8.1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8.2.法人代表证明,法人委托授权书。
8.3.企业说明及资质证明材料。
8.4.服务承诺、报价单
8.5.工期 (18天)。
8.6.质保期 (2年)。
8.7.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补充说明的其他条款。
的9.1.参照《酒店低压断路器更换清单》组织施工和验收。
9.2.保修要求:按建设部[2000]80 号令规定。
10.1.文字材料的密封:所有投标文字材料均用两层包装密封,其中,内层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 (或委托法人代表) 印鉴,外层打印 注明“华悦阳光酒店低压断路器更换项目投标书”字样,除此之外不留其他任何痕迹。
10.2.编制要求:标书采用 A4 纸,文字材料用 4 号仿宋体打印,装订成 册,首面为目录表,按投标书的主要内容编排,共一式 4 份 (标书上注明正、 副本),其中 1 份正本、3 份副本。
10.3.投标书于开标日由投标人带入开标现场。
11.1.开标日期:2024年1月9日15:00 。
11.2.开标地点:华悦阳光酒店5楼党员活动室。
11.3.投标代表入场条件:
a.如果投标代表是法人代表本人,带身份证原件入场。身份证复印件 加印单位公章留存。
b.如果投标代表非法人代表本人,须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入场。留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。所有证件加印 单位公章。
11.4.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如下:
11.4.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印单位公章.
11.4.2 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。
11.4.3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印单位公章。
11.5.该项目招标评委由华悦阳光酒店派员组成,成员不少于五人。审计监督评标过程。
11.6.采用合理低价法。
11.7.邀标方不对未中标方作任何解释。
11.8.邀标方不对未中标方作任何的经济补偿。
11.9.投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天内来华悦阳光酒店洽谈合同签订事宜。
12.1.合同报价按中标报价包干,除邀标方指令新增数量之外,其他任何因素均不予调整总价款。
12.2.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:
12.2.1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%作为预付款,合同生效。
12.2.2 本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,申请甲方进行竣工验收,甲方确认本工程施工已经全部按合同完成,验收合格,乙方提供结算总金额 100%的增值税发票,甲方支付乙方付款项至合同金额的95%,余下5%为质保金。
12.2.3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算起,若无质量问题,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5天内支付 (质保期根据投标承诺定)。
12.4.其他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采用“合理低价法”,符合投标要求的单位 (必须有三家以上单位) 进 入投标现场,初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五条设立的投标控制价,投标人报价超过 投标控制价的为废标处理。
本项目设置二次报价环节,将投标控制价以下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 算术平均后,下降5% 作为评标基准价,以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。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即: ︱ 投标价-评标基准价 ︱ 最小的投标人。
说明:
1、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候选人报价相同时,则由相同报价的单位进行再次报价,再次报价中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。
2、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候选人报价不相同,但 ︱ 投标价-评标基准价 ︱ 相同时,则以报价中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。
14.1.本文中的招标方又称建设方或甲方,投标方中标后又称中标人或 承包方,即乙方。
14.2.投标方接到邀标通知后应派员到邀标单位现场勘察,详尽了解施工情况,中标后实施操作时必须服从甲方管理。
14.3.邀标方为高星级酒店,该项目是在酒店正常营业情况下进行,施工组织方案应考虑是在不影响酒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进行。
14.4.邀标方发放的设计资料以及工程量清单作为邀标文件附件,本邀标说明书、投标文件均属于中标后的合同组成内容,如邀标说明书和投标文件与正式合同内容有悖之处,以正式合同为准。
14.5.开标时,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投标会现场。
14.6.所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材料、证明、证件,必须加印单位公章。
14.7.本邀标说明书如有疑问,请来电咨询。
联系人:傅钰雅 电话:13574107068
14.8. 本邀标说明书的解释权为邀标方。
附注:支付投标保证金银行付款信息:
名称:湖南华悦阳光酒店有限公司
纳税人识别号:91430000730515874A
地址、电话: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2号 84815008
开户行及账号:交通银行长沙窑岭支行431652000018010080811
联行号:301551000251 备注:酒店配电间低压开关更换